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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轉知 胡幸芬 - 體育組 | 2020-12-17 | 點閱數: 27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12 月 03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90039604A 號函辦理。
二、依旨案競賽規程實施方式所載全國決賽之報名程序規定,
預賽辦理方式須與公告之競賽規程相同,決賽球員名單須
與預賽相同並須檢附預賽秩序冊送本會備查,爰請貴府
(局)協助配合辦理。
三、本賽事比賽用球(conti 型號 B1000PRO-5-TY),本會將提供
貴縣市預賽每場地 3 顆比賽用球,以利參賽學校熟悉球感,
相關申請方式、時間請洽本會行政組。
四、各縣市預賽成績請於 110 年 3 月 22 日前,檢附預賽秩序冊、成果報告書(含比賽成績)函送本會備查。
五、申請預賽比賽用球請於開賽七日前,填妥申請表後,傳至大會籌備組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eblminib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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