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四)具有學校行政經驗或對輔導工作有意願者,竭誠邀請共同參與輔導業務推動。
三、調用時間:自 110 年 8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以公假方式調用教育局。
四、工作地點: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北區成功國中)。
五、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址:http://cs.tn.edu.tw/
六、工作項目:學生輔導相關業務。
七、調用人數: 1 名。
八、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於 110 年 7 月 9 日(五)前逕以電子檔 寄承辦人陳貞宇tnsccm@gmail.com,本中心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九、檢附 110 學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