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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轉知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1-06-04 | 點閱數: 277

一、本次教甄預定時間如下,惟倘因疫情嚴峻,決定不繼續辦理時,教育局將另行公告。
初試預定: 110 年 7 月 11 日(星期日)6 : 50~11 : 40 ,地點另行公告。
複試預定: 109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五)7 : 40~17 : 30 ,地點另行公告。

二、初試相關作業:
1 、工作講習時間地點:
(1)第一次講習: 110 年 7 月 6 日(星期二)14 : 00 ,地點:崇學國小、德高國小。
(2)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2 、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與監考費,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三、國小複試相關作業:
1 、講習時間地點: 110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一)14 : 00 ,地點:崇學國小、德高國小。
2 、複試工作人員,發給工作津貼(參加講習者講習費另計),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四、甄選複試機動評審委員區分為: 校長/主任組及專家教師組(英語教師、體育教師、音樂教師、身心障礙班),每人限被推薦一校一甄選類別。

1 、專家教師組委員,須為現職教學年資達 5 年以上者。
2 、英語教師之甄選複試(口試、試教),全程以英語進行。

 

 

(倘為防疫需要變更講習方式或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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