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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08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計畫」辦理。
二、配合 108 學年度全國推動新住民語文國小必修(國小選修)課程,本市為提早整備所轄國中小所需師資,並加強教學支援人員教學知能,特培訓東南亞 7 國(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馬來西亞)語文資格班與進階班各 1 場次。
三、 108 年度第二梯次共開 2 班次,含資格班 1 場次(新學員)、進階班 1 場次(舊學員):
(一)資格班(36 小時,通過者取得教學支援人員合格證書),培訓對象為年滿 20 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 觀看完整文章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3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22829 號函辦理。
二、為使國民中小學學生瞭解勞動教育、交通安全與家庭教育議題之內涵,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辦理旨揭教案徵選以鼓勵全國教師研發具體落實相關議題教案,並辦理分享議題融入學習領域之課程與教學策略。
三、分北中南場次辦理,如下:
(一)北區: 108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1 樓演講堂。
(二)中區: 108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進修推廣部 R203 教室。
(三)南區: 108 年 4 月 18 日(星期...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2 月 18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702217 號函暨臺南市大港國小新住民學習中心 108 年度業務營運計畫。
二、辦理時間: 108 年 4 月 10 日至 10 月 23 日。
三、辦理地點:本市大港國小(北區大港街 146 號)。
四、參與對象:
(一)台語課程:新住民。
(二)越南語課程:一般民眾。
(三)印尼語課程: 一般民眾。
五、招生名額:每班名額 20 人,課程共 15 節,參加學員一律免學費。
六、報名方式:請於本(108)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前逕至大港國小輔導室報名,亦可傳真報名,傳真電話: 2500319 。
七、檢附本案課程報名表(如附...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獎勵要點」辦理。
二、申請方式:
(一)自行申請: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得自行申請。
(二)推薦申請:政府機關、社教機構、學校、已登記(立案)之團體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業務主管人員,得就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予以推薦。
三、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團體及個人之評選,由本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社會公正團體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獲獎者,將由本府公開表揚,分別頒給獎狀或獎牌,並依其屬性給予行政敘獎。
四、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個人或團體於 108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甄選文件請寄至: 73066 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 觀看完整文章
一、為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假期回到(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強化新住民子女語言與文化連結,藉以培育多元文化人才種子,接軌國際,特辦理旨揭計畫。
二、 108 年新增同儕主題組,針對現就讀大專院校以上新住民子女與同校或跨校的同學(至少 1 名為新住民子女),以 3 人為限,預計選出 5 組,計 15 人。
三、本活動受理報名自 108 年 2 月 11 日(星期一)至 108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內政部移民署(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 5 樓移民輔導科),詳細內容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ifi.immigration.g...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