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函轉「臺南市政府 115 年度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細
部執行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消防局 114 年 8 月 26 日府消危字第 1141201779 號函
辦理。
二、為加強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請貴校協助辦理下列事項:
(一)強化學生寄宿舍之安全:
1、加強檢查及改善校內學生宿舍熱水器設備及建築通風
環境。
2、協請當地消防單位共同訪視學生校外寄宿場所,如有
發現一氧化碳中毒潛勢,輔導改善。
3、協請當地消防單位共同宣導寄宿校外學生自我診斷危
險因子,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二)加強學生之安全防範觀念:
1、將一氧化碳中毒防範觀念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
程綱要相關領域課程中,以普及教育並自幼扎根。
2、請聯絡當地消防單位,提供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資
料,於寒流來襲時提醒學生、家長注意防範一氧化碳
中毒事件之發生。
(三)請各級學校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強化學生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
視,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旨案計畫執行期間訂於 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如遇連續假期或發布低溫特報,請加強執行相關宣導措
施。教育部將於每年 12 月下旬於校安中心(https://csrc.
edu.tw/)/表報作業區,開放填報表單供學校填復相關宣導
執行成果,屆時請配合依限辦理成果填報事宜。
四、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宣導影片、海報等,公布於內政
部消防署之「下載專區」(網址:https://www.tfdp.com.tw/cht/)
,請自行下載運用,併於學校網頁設置該頁面連
結功能,以提供學生及家長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