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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轉知 方建仁 - 人事室 | 2020-07-03 | 點閱數: 332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5758 號書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振興經濟、刺激消費,推出三倍券,採紙本與數位方式併行,計有電子票證、行動支付、信用卡及紙本券等 4 種。為鼓勵公務機關同仁選用數位三倍券,以減少紙本券排隊人潮並兼顧環保,人事行政總處業請交通部觀光局協調國旅卡 4 家發卡機構參加上開三倍券方案並提供相關優惠。
三、公務人員選用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作為振興三倍券(以下簡稱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其刷卡消費如同時符合國旅卡休假補助費之給付條件及三倍券之滿額回饋,得分別請領。

舉例說明如下:公務人員選用國旅卡作為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於國旅卡特約商店旅宿業刷卡消費住宿費 3,000 元,得覈實請領休假補助費 3,000 元(列入觀光旅遊額度),並獲得三倍券滿額回饋 2,000 元。

 

旨揭優惠措施將登載於國旅卡網站(https://travel.nccc.com.tw//chinese/)之「最新消息」,如對優惠措施內容有任何疑義,請向各該發卡機構洽詢;另檢附國旅卡結合三倍券流程說明供參,有關三倍券消費累計方式及滿額回饋之發放等相關資訊,亦可至「振興三倍券官方網站(https://3000.gov.tw/)」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https://www.moeasmea.gov.tw/)網站「振興三倍劵專區」查詢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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