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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轉知 沈延龍 - 教務處 | 2020-04-20 | 點閱數: 527

主旨:有關 108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三類專業回饋人才
「初階」、「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作業,詳如
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1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90040226 號
函暨本局 109 年 4 月 10 日南市教專字第 1090446061 號函辦
理。
二、有關旨揭認證作業配合「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以下簡稱作業平臺)於本年度正式上線,相關平臺運作
及說明請依前函運作,並請貴校務必轉知欲參與認證人員
請一律至作業平臺進行認證作業 (網址:
https://proteacher.moe.edu.tw/)。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縣市審查):
1、認證審查期程:自 109 年 4 月 20 日起至於 109 年 7 月 3 日
止,逾時不受理,預計於 109 年 7 月至 8 月進行審核,審
核結果將一律於作業平臺公告通知。
2、初階認證如有相關問題,可聯繫本市教專中心白河國
小沈千又主任或佳里國小陳春蓮主任。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暨「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教育
部審查):
1、認證審查期程:即日起至於 109 年 7 月 31 日止
2、原相關研習資料因「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自 108
年已廢止,作業平臺已陸續建置登錄原有研習,如因
相關研習資訊未登錄無法上傳資料認證,請貴校通知
認證教師至 google 表單( https://tinyurl.com
/whx7kwz )填報問題,將由本局教專中心查核後回
覆。
3、進階及教輔認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專任助理曾勤樸先生:( 02 ) 7749-1228 ,
ntnutdo@gmail.com 。
三、另有關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可洽維運團隊:( 02 )
2311-3040 轉 8345 。
四、請各校承辦人務必將相關認證訊息轉知校內,維護校內教
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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