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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0141448 號函辦理。
二、 115 年度預計辦理 4 梯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課程,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 100 名,每梯次培訓課程閩客語文組為 36 小時,閩東語文組為 44 小時,報名資格如下:
(一)年齡:年滿 20 歲者。
(二)閩南語文:具備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之證書或成績單證明。
(三)客語文:具備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之證書或成績單證明。
(四)閩東語文:具備閩東語文能力者。
三、 115 年度預計辦理 4 梯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認證考試,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為 100 名。
四、 115 年預計辦理 1 梯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回流課程實施計畫,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 100 名。
五、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推動計畫辦公室,連絡方式如下:(一)電話:( 06 ) 2133111 分機 178 、 179 、 192 。(二)信箱: tphht2020@gmail.com 。
六、檢附公文、培訓課程、認證、回流課程計畫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