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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讌 - 人事室 | 2022-05-30 | 點閱數: 291

一、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二、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1. 請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即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人員登錄建檔。
  2. 檢送「111年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1)及「111年端午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附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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