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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轉知 沈延龍 - 教務處 | 2019-04-12 | 點閱數: 340

主旨:有關 107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3 月 1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80039066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認證作送件方式說明如下:
(一)「初階」認證
1、請以紙本送件,收件日期於 108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截止, 108 年 7 月至 8 月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屆時另行公告,請各校轉知所屬教師,並留意送件期程。
2、送件地址:國小認證資料逕送臺南市佳里國民小學教務處郭詔維主任收,國中認證資料逕送臺南市建興國民中學教務處吳忠政主任收。
(二)「進階」暨「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1、因「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之培訓認證功能仍在修正測試中,為不影響教師認證權益,請欲認證之教師至下列網址分別提交資料,繳交期程自 108 年 4 月 10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進階認證: http://bit.ly/ntnu107adv_app
3、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http://bit.ly/ntnu107tch_app
4、繳件後狀態查詢: http://bit.ly/tpdntnu
5、凡 107 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者,皆採 107 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申請認證。倘有 106 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則可依 106 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表格申請認證,亦可準用 107 學年度之規定。
三、請各校承辦人務必將相關認證訊息轉知校內,維護校內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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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鹽水國小 108 學年度智優資源班鑑定初選試場位置圖及時程表檢送教育部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8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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